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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教学研究活动的规定
2020-06-30 发布:[体育部]吴世超
1、教学研究活动由教研室主任负责进行并考勤,每周一次,无特殊原因不得取消。
2、要依据本科培养方案的要求,做到三定:定地点、定内容、定主讲教师。每学年末制定下一学年具体计划,交资料室存档。
3、利用活动时间查阅教案并签字,对无教案者进行记录。
4、教师要遵守时间,服从工作安排,听从指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