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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部中心组学习制度

2020-07-13          发布:[体育部]吴世超

    中心组学习制度是学校党委和各学院各部门思想政治建设 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度。为认真落实学校建设学习型 党组织、学习型领导班子的部署,进一步推进体育部理论学习 中心组学习制度化、规范化,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,提 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,加强体育部班子思想政治 建设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《中国地质大学(北京)党委理论 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》,结合体育部实际,现对体育部中心组 学习制度进行修订。
 
一、学习组织
    中心组成员由体育部领导班子成员等组成,可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总支委员、党支部书记、教研室主任等有关人员参加。党总支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学习计划,每季度制定阶段性的学习安排;负责学习考勤登记、学习档案管理、学习资料准备和学习记录;负责中心组学习总结和上报有关资料;负责学习资料及学习情况的积累。党总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人,负责审定学习计划,确定研讨专题,提出学习要求,主持集中学习研讨活动,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。党总支书记不在时,可委托党总支副书记负责。
 
二、学习内容
    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,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,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,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、观点、方法为目的,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坚持知行合一、学以致用,坚持问题导向、注重实效,坚持依规管理、从严治学。中心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:
(一)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 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,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。
(二)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。
(三)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。
(四)国家法律法规。
(五)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(六)党的历史、中国历史、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。
(七)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、科技、军事、外交、民族、宗教等方面知识。
(八)高等教育及学校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、难点问题。
(九)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。
 
三、学习形式
    中心组应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,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,把握精神实质,掌握精髓要义,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
用。坚持学以立德、学以修身、学以益智、学以增才,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、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,坚定理想信念,加强党性锻炼,提高精神境界。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,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,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,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、观点、方法,学以致用、用以促学、学用相长,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政策举措。学习理论贵在精,贵在管用,坚持问题导向,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实际问题的能力。中心组成员应自觉学习、带头学习,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,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、积极促进者、自觉实践者。中心组可通过以下适当形式,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:
    (一)集体学习研讨。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,注重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、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的结合,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。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、自己讲为主,适当组织专题讲座、辅导报告。中心组集体学习原则上每年不少于 10 次,其中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,每季度不少于 1 次。
    (二)个人自主学习。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,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,明确学习重点,研读必要书目,下功夫刻苦学习。积极参加学习讲坛、读书会、报告会等学习活动,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,拓宽学习渠道,提升学习效果。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应至少撰写 1 篇学习心得、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。
    (三)专题调查研究。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 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,深入基层、深入师生,扎实开展调查 研究,深化理论学习。 中心组应结合实际,创新学习方式,改进学习方法,丰富 学习载体,增强学习的吸引力、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 
四、学习管理
    建立健全学习计划制度。中心组结合实际每年制定一次理 论学习计划,并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备案。 建立健全学习档案制度。中心组建立包括学习制度、成员 名单、学习计划、学习记录、学习考评、考勤记录等内容的学 习档案。 建立健全学习报送制度。中心组每年年初向党委宣传部报 送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名单、年度学习计划和上一年度理论学 习中心组学习情况。 建立健全学习督查考核制度。中心组建立理论学习自查自、 纠制度,由党总支宣传委员根据学习计划和实际执行情况负责 督查中心组学习情况。 建立健全学习不力惩处制度。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 不力、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,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 责和处理。
 
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《关于体育部理论学习中心 组学习制度》(体育部党〔2017〕1 号)同时作废。 本规则由体育部党总支负责解释。
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(北京)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体育部总支部委员会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 年 6 月 8 日